登录/注册 用户中心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医保要闻

医保要闻
赤峰市:智慧医保再升级,贴心服务暖民心
来源:赤峰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2-26 16:19    

2023年,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办医保事不求人”的服务宗旨,聚焦办实事解民忧,着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重要指示精神,智慧医保全面升级,多措并举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一是实施全民参保信息化。聚焦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了赤峰市全民参保计划信息库,加强参保数据综合治理,比对核实参保缴费信息,做到数字精准到人;加强未参保缴费数据应用,动态掌握工作堵点难点,超前研判工作形势,不断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完善参保缴费工作流程,参保群众足不出户即可线上缴费。重点人群参保率达100%,实现应保尽保;学龄前儿童和学生等重点群体参保率达99%;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390.4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7.59%,始终保持在国家、自治区要求的标准以上。

二是实现基金监管智能化。将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智能审核系统监管范围,构建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审核的全过程、一体化、多维度医保智能监管格局,全年共检出疑似违规数据10650条,经过多次稽核、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反馈、申诉及合议,对已确认的违规情形扣款31.2万元。通过向定点医疗机构下发疑点数据,着力推动基金监管端口前移,有效管控欺诈骗保、过度医疗等行为,充分运用智能化手段,管好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三是实施政务事项标准化。在实现综合柜员制的基础上,推行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化建设,建成了国家级医保服务示范点1个,自治区级示范点2个,市级示范点12个,市医保中心建成国家规范化服务试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行风建设、细化内控制度,统一全市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做实“四减一透明”“两优专项行动”,与2019年相比,累计精简办事材料事项8项,压缩办理时限事项12项,压缩319个工作日;规范了赤峰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办理制度和告知承诺制度,明确了容缺办理事项 8项、容缺办理共14件材料,进一步方便广大参保企业和群众。

四是推进便民服务智慧化。创新构建全市通办、代办帮办、“市县乡村”四级医保经办和可视化服务体系,全市医保公共服务进入“智慧医保”新阶段。28项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市县两级可视化服务全覆盖,15项事项可提供代办帮办,医保智能语音咨询电话服务系统24小时全时段服务,代办帮办服务和医保基层专兼职人员达2300人,持续满足群众办事需求。医保经办档案实现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和全流程应用不断推进,全市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所有定点零售药店、诊所全部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有效提高参保群众就医结算便利度。

五是落实公共服务均等化。“15分钟医保便民服务圈”覆盖全民。赤峰市医保经办服务综合柜员制推广完善后,持续缩短医保服务半径,做实基层下沉,《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建设实施方案》将赤峰“十到位”标准推广全区,并作为全区民生实事之一开展建设。截至目前,提标扩建了4425个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全市178个苏木乡镇(街道)全部设立了标准化医保服务站,可办业务22项;2434个嘎查村社区全部建立了标准化服务点和可承办业务基层医保服务点,可办业务12项,包含待遇保障、参保缴费、信息变更、异地备案、政策解读、欺诈骗保线索搜集等基本医保业务。创新建设了63个医保+金融机构(医银一体化)、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企业、文化站等标准化服务点,协助参保群众办理参保人员线上缴费、信息查询等高频医保公共服务事项,群众办事从“一扇门”升级到“就近办”“不出门”,有关做法获选全国医保经办服务百优典型案例。

下一步,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数据共享和部门协同,拓宽服务渠道,推进医保公共服务系统和医保电子凭证普遍应用,让人民群众享受透明便捷、触手可及的医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