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赤峰市委巡察工作的总体部署,2020年8月28日至11月10日,七届市委第十一轮第五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开展了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巡察,并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会议反馈巡察情况,明确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整体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市委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负责日常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反馈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及责任人,第一时间开展整改工作。
二是严格履职尽责。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通过带头整改、约谈提醒、谈心谈话、督导检查等方式,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局党组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和协调,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整改工作真正取得了实效。
三是做到立行立改。局党组对巡察中反馈的意见端正态度、勇于面对、敢于认领、坚决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要求上来。对立刻能改的不等不靠、限时完成,需长期治理或逐步解决的明确路线图、时间表,确保反馈意见整改到位、落实到位。在工作中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进一步提升“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医保公共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程度,有效提升广大参保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市委巡察组共向中共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2个问题。截至目前,已经整改完成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的问题1个,计划在自治区医保系统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后全面完成。
一、整改事项及具体措施
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及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特别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和支部学习计划内容,在强化日常学习的基础上开展专题学习。二是多次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扩大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和赤峰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医保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学习了全国医疗保障经办精细化管理服务部分典型案例,要求全体医保系统干部职工以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契机,以医保系统优秀典型案例为重要启发,坚持对标先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深入查摆、仔细研究各类新情况、新问题,全面落实医保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切实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推动全市营商环境的持续提升、全面进步。三是监督医保中心建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学习常态化机制,针对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窗口人员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培训,提升了工作人员政治站位和服务大局意识,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以勤恳务实的作风形象,推动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健康发展。
中共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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