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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的通报
来源:赤峰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9-27 18:58    

中共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的通报

 


 

根据中共赤峰市委巡察工作的总体部署,2020330日至513日,七届市委第四巡察组对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第十轮常规巡察,2020817日召开会议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指出了我局在三个方面存在的9个具体问题,并明确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整体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市委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负责日常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反馈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及责任人,第一时间开展整改工作。

二是严格履职尽责。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通过带头整改、约谈提醒、谈心谈话、督导检查等方式,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局党组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和协调,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整改工作真正取得了实效。

三是做到立行立改。局党组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端正态度、勇于面对、敢于认领、坚决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要求上来。对立刻能改的不等不靠、限时完成,需长期治理或逐步解决的明确路线图、时间表,确保反馈意见整改到位、落实到位。在工作中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四是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机制,细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针对医保基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惩防并举、宽严相济、端口前移、公平透明的原则,不断创新和拓展监管方式,将经办机构日常稽核、行政监管、专项治理、运行分析、智能监控等工作紧密联动结合,在自查自纠和存量问题清零的基础上,严查各类举报案件,巩固“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监管高压态势,进一步织密医保基金监管网。

五是以整改工作落实促事业发展。把此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加强党建和提升业务的重要契机,深入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医保工作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多次赴旗县区和医保中心督导调研参保缴费、医保基金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医保系统行风建设等工作,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整改落实成效推动医疗保障工作取得新进展。

市委巡察组共向中共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三个方面存在的9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经整改完成8个问题,整改率为88.9%;正在整改中的问题1个,计划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结束后完成。

 一、整改事项及具体措施

(一)已完成整改事项及主要做法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和履行职能职责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源头治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加大对重复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的监管,建立了医保医师管理制度,实行积分制,规范执业医师医疗服务行为。在日常稽核中加强对重复违规问题的检查,督促医疗机构进行整改,发挥教育警示震慑作用,举一反三,从源头上治理医保基金违规问题。该问题已于2020年9月30日前整改完毕。

二是对医保基金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实现了对全市13个管理区划医保经办机构检查全覆盖,对全市363家定点医疗机构、3133家定点药店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检查全覆盖,切实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中心建立和完善了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稽核工作制度,明确了对两定机构稽核方式、次数和频次,进一步规范稽核工作,有效提高了稽核效率。建立两定机构年度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与日常稽核相结合,不断推进两定机构管理规范化。该问题已于2020年9月30日前整改完毕。

三是对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稽核和月考核记录不完整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医保中心实行了月稽核制度,完善了检查方式和内容,严格按照稽核规范进行操作,及时对稽核相关材料进行归档。稽核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稽核工作全程进行记录留痕。实行了检查结果报告制度和公开制度,推进检查结果公开透明。该问题已于2020年9月30日前整改完毕。

四是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督促市医保中心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三重一大”研究决策事项;市医保中心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及时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2次该问题已于2020年9月30日前整改完毕。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三重一大”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医保局及医保中心均修改和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明确具体决策事项。完善了财务制度,严格履行财务相关管理制度,杜绝大额提取和使用现金情况的发生。加强对办公室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的规定和要求,聘请审计师事务所开展了审计工作。巡察反馈后,市医保局更加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决杜绝“三重一大”制度不完善问题的发生。该问题已于2020年9月30日前整改完毕。

二是对无依据为职工发放电话补助问题的整改情况。在收到反馈意见后,市医保中心立即停止发放电话和流量套餐补助,限时完成了所有职工2018年至2020年话费及套餐费用收缴工作,共收缴18.6万元。该问题已于2020年9月30日前整改完毕。

三是对监督责任落实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不定期开展基层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在干部职工廉政承诺、廉政风险点排查的基础上,实现市医保系统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全覆盖。建立了基层监督和廉政档案建设长效机制,对岗位和工作调整的及时更新廉政档案,确保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常抓不懈。该问题已于2020年9月30日整改完毕。

3.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个别党支部建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成立了赤峰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党支部,下设了三个党小组,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号召力,开展了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工作,于2020年完成了市医保局党总支所属两个支部的标准化支部验收工作。该问题已于2020年9月30日前整改完毕。

    (二)正在整改中的事项及采取的主要措施、预计完成时限

正在整改中的事项:干部轮岗不畅问题。

主要措施:局党组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市委组织部干部轮岗交流相关文件,进一步摸清需轮岗交流人员情况,研究提出了医保中心环节干部轮岗初步方案,在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及时开展轮岗工作。

预计完成时限:待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完成后。

(三)书记点人点事事项办理情况

市委巡察组向中共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移交书记点人点事事项1项,为无依据为职工发放电话补助,该问题已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以勤恳务实的作风形象,推动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健康发展。                        

 

 

中共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