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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监管
【严查严管进行时】关于对部分定点零售药店违规情况的通报
来源:赤峰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9-14 21:30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治病钱”“救命钱”,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医保部门的政治责任。赤峰市各级医保部门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两定机构管理,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赤峰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现对近期查处的6起定点零售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案例中共追回违规金额22.38万元。

1.经核查,内蒙古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巴林左旗林东一分店、二分店存在无处方售药、超处方量售药、超医保目录限制售药、处方诊断与药品使用说明不符等违规行为,决定予以追回违规医保基金并加倍扣款,同时林东一分店中止服务协议一个月,并约谈有关负责人处理。

2.经核查,赤峰人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园林路门店存在超医保支付限定用药,药品限性别,中药饮片单方不予支付等违规问题。决定予以追回违规门诊统筹基金并按协议扣款处理。

3.经核查,内蒙古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火花路分店存在超医保支付限定用药、药品限性别、未规范审核外配处方、冒名使用他人医保结算凭证进行结算等违规问题,决定予以追回违规门诊统筹基金并按协议扣款处理。

4.经核查,赤峰荣济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益寿堂门店存在超医保支付限定用药、药品限性别等违规问题,决定予以追回违规门诊统筹基金并按协议扣款处理。

5.经核查,赤峰达明堂大药房存在超医保支付限定用药、药品限性别、中药饮片单方不予支付、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用药等违规问题,决定予以追回违规门诊统筹基金并按协议扣款处理。

6.经核查,内蒙古京东仁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赤峰解放街分店存在超医保支付限定用药、药品限性别、中药饮片单方不予支付、后补处方销售职工门诊统筹处方药、冒名使用他人医保结算凭证进行结算等违规问题,决定追回违规门诊统筹基金并按协议扣款处理。

下一步,赤峰市各级医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基金监管工作力度,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绝不姑息,涉嫌犯罪的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医保基金的安全。

在此提醒广大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严格遵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请广大参保人员自觉抵制身边的欺诈骗保行为,主动向医疗保障部门反映欺诈骗保问题线索,医疗保障部门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案件线索一查到底。


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医保基金“九不得”

1、不得向参保人员宣传“门诊统筹年终要清零”,诱导参保人员不合理就医购药。

2、不得为清空门诊统筹额度乱开处方违规售药。

3、不得为非门诊统筹待遇享受人员违规售药。

4、不得收集、滞留参保人医疗保障凭证。

5、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引导、诱使参保人购药。

6、不得将非医保药品、非门特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门特药品报销。

7、不得传输虚假数据进行医保报销。

8、不得为参保人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9、不得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赤峰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赤峰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约定的其他条款。凡有突击违规集中刷卡以及使用门诊统筹费用行为的药店、诊所、医疗机构,全市医保部门将立即开展现场检查,违规违约行为一经查实,严重的将按欺诈骗保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对于参保人,请遵守以下“四不得”守则

1、不得刷医保码(卡或电子凭证)购买生活用品、保健品。

2、不得将报销比例低的串换为报销比例高的药品;

3、不得将非医保、非门特药品串换为医保、门特药品;

4、不得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门诊统筹费用。凡是查到此类违规行为,全市医保部门将追究相应责任,严重的将移交纪检监察、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