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居民健康权益而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参保是每一名公民的义务,作为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积极主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才能确保病有所医、医有所保!
一、筹资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700元/人/年。
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保资助金额400元,个人不缴费;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牧区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保资助比例为45%(180元),个人只需缴纳220元。
(注:在市外参保个人缴费金额低于400元的,以实际缴费金额为基数按比例资助)
二、集中征缴期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实行按年度预缴费制度,执行自治区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待遇享受期
(一)集中征缴期内参保
对2025年已参保、在集中征缴期内缴纳2026年度保费的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非集中征缴期内参保
如错过集中征缴期,需要先前往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信息核定,参保后设有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就医费用无法报销。
特别提醒,与此前参保政策不同,自2025年起,医保参保实行激励约束机制。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将会增设至少三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在此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
(三)新生儿参保
新生儿出生90天内(含90天)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手续的,不受征缴期和户籍地限制,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当年超过90天办理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
(四)新入学大学生参保
新入学大学生首次在学籍地参保缴费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可从缴费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参保缴费方式
(一)线下缴费
1.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税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人工缴费。
2.参保人员可以到苏木乡镇、嘎查(村)、基层医保服务点,通过代办帮办人员使用云POS刷卡缴费终端或手机缴费方式协助进行参保缴费。
(二)手机缴费
1.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微信“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自主缴费;可以登录微信“城市服务”模块,通过办事大厅“内蒙古社保缴费”完成自主缴费。

(微信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
2.可以通过“蒙速办”手机客户端内“社保缴费”服务进行自主缴费。

3.可以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界面进行自主缴费。

(支付宝社保缴费小程序)
五、注意事项
自2025年起,居民医保参保实行激励约束机制。
“两个激励”
连续参保激励:自2025年起,连续参保满四年后,每再连续参保一年,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将增加3000元。
基金零报销激励:自2025年起,对于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也会提升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同样也是每年增加3000元(未使用医保基金报销包括挂号、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住院等所有使用基金报销的情形)。两项激励措施均为独立设置,互不影响。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即8万元(40万元*20%)。

“两个等待期”
固定等待期: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变动等待期: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自己和家人筑牢健康防线的重要保障。请广大居民朋友相互转告,及时参保缴费,共同享受医保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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